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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看完的一本关于上下班路上做什么的书
十 30th, 2010 by BearbiG

利用两天内等公车、乘出租、上厕所的零散时间,我读完了日本人写的《上下班路上可以做的95件事》。阅读的介质是书中一来就介绍的电子阅读器(Touch当然算是电子阅读器啦),又再一次深刻认识到了零散时间的力量,如果只是两天普通的路上的闲散时间都可以做到读完一本书,那么一年的闲散时间如果能够积累和坚持,那实际上的确可以做很多事了。
书里留下真名实姓的人们,也正是利用了上下班路上的时间,有的考了资格证,有了写了部小说,有的在路上创作,有的在路上锻炼自己的心理和技能。当然,在日本,要上个班,怎么都得坐电车坐个四五十分钟,如果能利用到路上的时间,那么的确可以产生很大的效率。从书里处处可以看到日本人的较真精神,当然,甚至也有教人如何在电车上找到座位之类的充满日本BT特色的内容。
花个两三个小时在上班路上,当然是件很痛苦的事情,但这本书对我的意义不在于教授了很多具体可以执行和学习的经验,更在于能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事物。比如在书里,作者就表达了一个观点,上下班时间实际上是非常有效,非常好的一段黄金时间。换个角度,可以到悲观到乐观,可以从无效率到黄金效率,这种思维方式我们一定得学会,如果你打算让自己稍微能有些成就的话。
作者凭什么说上下班时间实际上是黄金效率的时间?他的理由有这几个:
1. 最有规律性:你只要去上班,就必然有这段时间,长度几乎不会变,环境也不会变;
2. 最不易被打扰:上下班路上很少会接到电话(对于电车乘客而言),没有不必要的寒喧,不必考虑在陌生人前的交流问题;
3. 容易坚持:每周至少有五天,每天的时间和环境也都固定,不会被客观原因影响,如果需要做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事,这段时间最好了;
4. 可以调节心理状态:可以将上下班的路途作为进入和离开工作状态的切换开关。上班时做一些生产性的事,或是与工作有关的事,下班时做点自己喜欢的事,可以放松的事。
下面是作者列出的部分可以在上下班路上做的事,我挑出了值得记录的一些:
1. 看记事本
2. 学习广告
3. 了解最新时尚流行趋势
4. 读RSS订阅的新闻
5. 整理pda的资料
6. 收发邮件
7. 阅读用户手册
8. 做折纸(!)
9. 预演拜访客户的场景
10. 和同事或上级沟通
11. 读书
12. 对需要重复的东西反复练习
13. 准备一些资格证的考试
14. 学习外语
15. 看喜欢的电影和电视节目
16. 读人/编剧(比如可以写出一本「上下班人物行为学」
17. 在活生生的模特身上服装搭配
18. 看广告牌了解经济动向
19. 尽量早起去上班/错时上班-写明信片,写书评,读书
20. 用笔记本写稿(我觉得如果用iPad/Touch+蓝牙键盘写稿也是件很牛的事情)
21. 心理切换角色
其他心得:
为有一个舒适可高效利用的路途,情愿绕路远行
日本人写的书已经细到了教人如何抢空位子,bt啊!
选择步行、骑车
早晨心情不一样工作的结果就不同
可以拓展的阅读:《骑自行车上班去吧》
自己的感受
当然,对于我来说,自己喜欢看电影,写影评,写的影评至少有1/3的是通过随身带着的Touch写的,而订阅的RSS新闻更新、自己压制的美剧(全套《LOST》都是在Touch上看完,近期又开始迷上了《GLEE》了),记事本程序Awesome Note和待办事项软件Todo,都是我离不开的东西了。很多时候排队或是等候时,只要有我的Touch在手,我一样也可以办公的,呵呵。
P.S. 这篇书评的1/2,也是在Touch上写的。
阅读时间:2010.10.26-2010.10.27
阅读介质:Touch
两个婚礼(done)和一个婚礼(todo)
十 28th, 2010 by BearbiG

老一辈人们说“金九银十”,意思就是在九月、十月结婚会比较好。以我理科出身的分析能力来看的话,这话也有些道理:九、十月份蔬菜瓜果、稻子大麦都熟了,至少办个婚宴,摆摆酒,让客人们吃饱的先天条件算是有了。古人一般一结婚就洞房,一洞房就怀上,一怀上也就准能生出来,按照这个时节推算,小孩也都在八九月份出生,不易受寒夭折,而且多半还得是个狮子座……
嗯,扯远啦,扯远啦。十月份除去普通吃饭的婚宴外,还有两个好友结婚,包子大人的婚礼我算是全程操办,黄同学的婚礼帮忙搞定了花卉和抢新娘的艰巨任务,并乐此不疲。
朋友们都说:“行,你反正也注册了文化传播公司么,专做个性化婚庆吧,又能赚钱,也挺喜气的!”嗯,这话我同意后半段。自己的公司主营业务多半还是设计,咱的心也没像传统婚庆那样黑得冒油,两个朋友的婚礼都算是帮忙,直接是成本对成本,如果再算算自己公司去帮忙的小伙的工资,自己的油钱,那这两场婚礼完全是赔本赚吆喝了。而且结婚当天跟着帮忙其实也算累呢,但我每次都还觉得挺好,的确能沾沾喜气。
自己结婚时,发现一个道理:新人办婚礼前,是最需要帮忙和有效建议的,这时候如果你能力所能及地帮帮忙,那就尽量帮帮吧。雪中送炭永远比锦上添花要有用得多。
再过近两个月,就是另外两个好友彭彭须须的婚礼了。这次熊师我可是司仪,嗯,司~~仪!什么,你不知道什么是司仪吗?就像主持奥斯卡的休·杰克曼那种。这次有好戏看了,敬请期待!
扔个球也会扔出一堆感受?
十 26th, 2010 by BearbiG

作为一个容貌平凡的胖子,我深深地知道既然自己很难做偶像派了,那就一定得成为实力派才行,所以行走江湖,杂艺混技还是会上几种,这一次得说的是三球抛接。
每次一在众人面前秀出三球抛接的小把戏,多半围观的群众们还是很给力,惊叫者嫉妒者都都不少,直到在创库被萨尔瓦多的老板Chris又教了几个花式,才算是真正遇见了高人,于是又多了几个训练的目标。
最近发现自己的注意力很难集中,总是在不停的工作项目里频繁切换,问题是如果切换的频率过快,其实也就基本没有了任何创造性的效率。扔球时的感受就是这样,如果用基本的动作扔球,那么基本上持续个十几分钟都没问题,因为这时的心理是很专注的。但如果总是想要切换花式,那么掉球事件就会频繁发生了。
但这也不能说明我不专注。回想刚刚开始训练抛三个球的时候,我肯定比现在专注,只是扔球是一种需要改变自己肢体原来的习惯的事情,凡是在做自己不熟悉的事情的时候,失误和不适必然会很多。
我的意思是,在扔花式时如果在扔出时仍在脑子里犹豫该用哪个花式的话,那么十有八九你得掉球。
看来,就连球也不喜欢犹豫和徘徊。
P.S. 我估计我不容易集中注意力的毛病,也跟苹果OS系统有关,整天都习惯于在几个Spaces里来回切换,注意力要保持集中很难捏……
《1988》:当这个世界遗弃你时,你是否也该遗弃这个世界?
十 15th, 2010 by BearbiG

我知道用主流卡通片《狮子王》里狐猴丁满的台词来作为这本有着悲悯情怀的公路文学小说的标题似乎有些不妥,但不可否认,这句话最能代表我读完这本书时的第一印象。
在现在,为一本文学作品定下类别是件很没有意思的事,似乎你能想到的桥段和暗喻,都已经是别人用过多次的了。韩寒自己也说过,写书就像女孩子一样,遇见一个感觉不错的觉得很新鲜,但其实大都是别人玩过的。他真没瞎说,这本书的结构美国作家厄普代克在≪兔子快跑≫里用过,这本书的情节也有向《愤怒的葡萄》致敬的意思,而公路旅行的题材早被《逍遥骑士》等美国电影用得无比纯熟了,但纵使你已经读过这些前辈们的作品一千遍,你也应该读一读这本书,就像你不能因为交了一个女朋友后,就自称自己已经完全了解了所有的女人一样。
还记得几年前看《三重门》时的感觉吗?那时对韩寒的文字感觉仅是相对流畅地叙事,更吸引人的,还是书中人物口中那些信手拈来的引文和段子。事隔多年,《1988》中再次相见,文字变得凝滞,却更能带动我们的思维与之共舞,初出道时的韩氏文风好像是丽春院里的韦小宝,纵然嘻笑,但见真性情。而到了《1988》,韦小宝已成杨过,文风亦然大剑无锋,却教人无法防御。暂且不说本书题材的沧桑,仅仅是文风的变化,你就可以感受到独侠已然初成。
我非常喜欢书中那种典型的“县城”范儿,充满了贾樟柯的《站台》式的感觉,虽然混乱泥泞,却也有着一定的希望,哪怕希望只是墙缝中的小草。大都市的迷茫大都只与物质、情感和距离感有关,不会到达关于存在和生存的“低度”,很讽刺的实际情况却是,虽然我们已经号称国富民强,却仍有那么多看不见的人们挣扎在这样的“低度”上,而且他们中的很多人,结局也和娜娜一样。
书中的“我”,是一个悲悯的路人,他的慈悲心肠源于他生命中这些热血挚友们的精神供养,有的供养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而他其实不属于任何地方。他是一个没有故乡的人。如果有的话,故乡也只是在梦幻之中,从来没有真实出现过,那些出生地,根本就不是他的故乡,所以他注定没有归宿,注定会死在路上。纵使结果已然明了,但旅行的意义还是在于过程。就像“我”已经知道了1988制造者的命运,但该赶的路还是得赶,该做的事情还是得做。生命的意义也是如此,就像古龙的酒后真言:”歌女的歌,舞者的舞,剑客的剑,文人的笔,英雄的斗志,都是这样子的,只要是不死,就不能放弃。”
风情双廊
十 13th, 2010 by BearbiG

较之丽江,我更喜欢大理,就是因为大理不仅仅是大理,还有像沙溪、喜洲、剑川、花甸这样的好地方,而位于洱海海东的双廊,也是这样的一个好地方。

大理的天依旧那么蓝,蓝得可以让我们这些云·男人都欣赏,更不用说江南来的朋友了。只是古城原先那自在闲逛,吃两口再回首凉米线,在博爱路的石阶上晒晒太阳的暇意,已经被拥堵了数十分钟才得以入城、入城后亦是磨肩接蹱的黄金周特色蒸发殆尽。
还好,我们还有双廊,还有海地生活、Amigo餐吧这样愿意打造品质生活的住所和餐厅,还有赤男行宫、土马达拖鱼这样的南诏原生态风情,还有可爱的狗子大熊(不是我,是条母狗…),还有和身材爆好,和人说话却会脸红的三哥,老练周到的阿姐,豪爽的北方汉子正伟。
去的路不容易走,12公里的路开车开了一个多小时,在那儿的时间也不总是诗情画意,我和猫总划皮划艇在洱海中翻船,真正体验了一把“怒海沉船”的感觉。其实大家都知道,如果只想要路好走,如果只是平平淡淡地喝喝茶晒晒太阳,我们又何必非得来双廊呢?
生鲜感实足的大理

古船·狗熊和海(地生活)

纯海景,纯云南


翻船前的微笑

风情双廊

《盗梦空间》─佛的眼中没有常量与变量
十 12th, 2010 by BearbiG

这是篇最不像影评的影评。依然是评论现在的大热电影《盗梦空间》,少许剧透,不过现在还不知道剧情的人应该很少了吧……
[自己的多重梦境体验]
今天早上睡觉时做了个梦。
梦中来到了一个下坡的路口,前方有个小朋友在路口玩,忽然一辆车突然迎面过来,把小朋友压住了一半,我大叫,小朋友脸抬起来,没什么表情,然后司机又开了一两米,把小朋友全压在车下。这时我路的右旁突然出现一个穿麻衣的女子,看不清脸,离我很近,然后我就被她吓醒了。
醒过来后老婆在旁边,我就和她说起这个梦,然后还简单分析了一下,说是之所以做这样的恶梦,是因为自己睡觉时压住了右手血脉不通而致,所以那个女的出现在了我的右边,云云。然后我们俩又到了一个商场之类的地方,在那里苹果电脑公司居然做起了旅行社之类的服务,然后我们还报名参加之类。然后不知不觉又醒了。
这次醒过来才知道自己是真的醒了,因为昨天老婆回老家给家中老人过生日了,实际上我是独自一人在家,所以第二次醒来时仍然是在梦中。这次醒过来,的确是自己独自在家,连环梦的情节还历历在目,如果床头柜旁有纸笔,那全部记下来应该是个好故事。现在只依稀记得50%不到了。
只有一个问题:我现在真的醒了么?还是这次醒来,包括这篇文字,仍然是在梦中?
可能每个人都会有过类似的经历,但诺兰的牛逼之处就在于,他把这种经历用了一个牛逼的故事来承载,然后又用了一种更加牛逼的表现形式拍了出来,于是《盗梦空间》就成了一部超级牛逼的片子。
[整个“盗梦”故事是一个未醒的大梦]
我到现在仍然觉得《盗梦空间》中的整个盗梦故事仍然是个梦。主角Cobb直到最后仍然活在梦中,不若如此,何以解释Cobb的妻子跳楼自杀前夫妻两人那奇怪的站立位置?何以解释在信息技术这么发达的年代,Cobb居然一直没能看到两个孩子的脸?何以解释事隔多年,两个孩子的服装、发型和体格仍然未变?当然关于盗梦的故事情节本身并没有任何挑得出毛病的地方,但如果我们的身高尺寸变大了10倍,而包括尺子在内的所有物件都变大了10倍,那么谁又能说我们变高了?
[陀螺并不是一个依靠的常量]
剧中的陀螺算是一个常量,数学中有常量,有变量,常量与变量、变量与变量之间可能有某种联系,也可能什么联系都没有。比如剧中梦梦叠加,每次叠加都是增幅20倍,于是第一层梦是10秒,最后一层的梦境已是50年。但常量才是判断真实环境的标准。在美剧《Lost》中,也有这个设定,常量得是绝对可靠的,得是公理,得是无懈可击的。每个盗梦者都得有个这样的常量信物,Cobb的信物是陀螺,他的搭档Author的信物是自制的骰子,信物得是自己制作,也不能让别人触碰过。Cobb的陀螺是绝对可靠的,是无懈可击的吗?好像是吧,至少在Cobb的手上,陀螺一直区分着梦境和现实。唯一的问题在于:这个陀螺最初是属于Cobb的妻子的,不是他的。至少,在Cobb之前,这个陀螺已经被他的妻子触碰过了。
所以这个陀螺也只能算是一个变量,无法承担起分辨梦境与现实的重任。
所以最后陀螺是否倒下,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它还是个变量。但是Cobb终于找到了自己真正渴望得到的东西:和家人在一起。其实这时哪怕这仍是个梦,已经不重要了。为什么在片中会出现一群印度老人集体沉迷于梦中,当梦境能够满足我们内心那最渴望的追求时,选择梦又何妨?Cobb最后的选择也是这样。
[醒与不醒,已不重要;凡所有相,亦是虚妄]
大胆地假设一下,也许在真正真实的现实中,Cobb真的对他的妻子的离世有着某种责任,所以他一直内疚,所以他用了一个无比宏大的精致梦境,最终解除了自己内心深处的内疚感,从而能够面对他的家人。
不管真实究竟是什么,Cobb最终悟到了一个道理,自己关心的东西,不应该被一个小小的陀螺就否定,自己对某些人或事的关心和爱,自在内心,不受外力的影响。其实这才是真正的常量。悟到了这一点,Cobb没去关心陀螺最后是否倒下,说句不合时宜的比喻,这时的Cobb已经成佛了。
为什么呢?因为佛说过,凡所有相,亦是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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