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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当这个世界遗弃你时,你是否也该遗弃这个世界?
十 15th, 2010 by BearbiG

我知道用主流卡通片《狮子王》里狐猴丁满的台词来作为这本有着悲悯情怀的公路文学小说的标题似乎有些不妥,但不可否认,这句话最能代表我读完这本书时的第一印象。
在现在,为一本文学作品定下类别是件很没有意思的事,似乎你能想到的桥段和暗喻,都已经是别人用过多次的了。韩寒自己也说过,写书就像女孩子一样,遇见一个感觉不错的觉得很新鲜,但其实大都是别人玩过的。他真没瞎说,这本书的结构美国作家厄普代克在≪兔子快跑≫里用过,这本书的情节也有向《愤怒的葡萄》致敬的意思,而公路旅行的题材早被《逍遥骑士》等美国电影用得无比纯熟了,但纵使你已经读过这些前辈们的作品一千遍,你也应该读一读这本书,就像你不能因为交了一个女朋友后,就自称自己已经完全了解了所有的女人一样。
还记得几年前看《三重门》时的感觉吗?那时对韩寒的文字感觉仅是相对流畅地叙事,更吸引人的,还是书中人物口中那些信手拈来的引文和段子。事隔多年,《1988》中再次相见,文字变得凝滞,却更能带动我们的思维与之共舞,初出道时的韩氏文风好像是丽春院里的韦小宝,纵然嘻笑,但见真性情。而到了《1988》,韦小宝已成杨过,文风亦然大剑无锋,却教人无法防御。暂且不说本书题材的沧桑,仅仅是文风的变化,你就可以感受到独侠已然初成。
我非常喜欢书中那种典型的“县城”范儿,充满了贾樟柯的《站台》式的感觉,虽然混乱泥泞,却也有着一定的希望,哪怕希望只是墙缝中的小草。大都市的迷茫大都只与物质、情感和距离感有关,不会到达关于存在和生存的“低度”,很讽刺的实际情况却是,虽然我们已经号称国富民强,却仍有那么多看不见的人们挣扎在这样的“低度”上,而且他们中的很多人,结局也和娜娜一样。
书中的“我”,是一个悲悯的路人,他的慈悲心肠源于他生命中这些热血挚友们的精神供养,有的供养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而他其实不属于任何地方。他是一个没有故乡的人。如果有的话,故乡也只是在梦幻之中,从来没有真实出现过,那些出生地,根本就不是他的故乡,所以他注定没有归宿,注定会死在路上。纵使结果已然明了,但旅行的意义还是在于过程。就像“我”已经知道了1988制造者的命运,但该赶的路还是得赶,该做的事情还是得做。生命的意义也是如此,就像古龙的酒后真言:”歌女的歌,舞者的舞,剑客的剑,文人的笔,英雄的斗志,都是这样子的,只要是不死,就不能放弃。”
细腻而伤感,适合有耐心的观众──《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七 8th, 2009 by BearbiG

电影院里的《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快要放完了,黑暗的影院里虽然安静,但还是不时会传来一声咳嗽或叹息,还会有人小声地说,”应该放完了吧?”银幕上,陪伴了我们六年的霍格沃兹校长邓不利多刚刚被毒咒”阿方索索命”杀死。

进电影院前,已经知道了很多人看完《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后觉得这一集很不精彩,只是个过渡而已,当然这算是对原著有些了解的人提出的看法。更多的人则用一句很简单的”不好看!”来概括这部哈迷们等了多年的电影。是啊,现代世界的速度快得和电流的速度一样,大多数人已经习惯了在充分理解某件事物前,先给这个事情贴上一个否定的标签,毕竟现在的选择实在是很多很多。”《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怎么回事啊?一点大场面都没有,连魁地奇比赛都是在寒冬进行!”说这样话的观众,可以选择看《变形金刚2》,从头到尾都是大场面,真正的哈迷们,绝对会被《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低调的忧伤打动。

有人抱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看不懂,其实这些抱怨的人活该看不懂:看《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之前,你至少应该看看前面五集电影吧?当然,如果能再抽出一点玩网游的时间,看看精彩的原著小说的话,你从电影中应该能够得到更多的乐趣。《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的定位很明确:至少你得看看前五集,因为本片紧凑的时间没有可能还对之前几部电影提过的情节反复提起。虽然前几部在当年上映时都有看过,但这次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上映前,我和老婆都将前五部电影一一复习了一遍,抱怨看不懂的同学,转场去看《变形金刚》吧。

有人说《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的故事很沉闷,整个故事和环境都笼罩在一片灰色的气氛中。这其实恰恰是哈利波特第六部原著小说最大的特色。没有这一部的阴暗,最终结局的光明怎么会那么打动人心?其实应该佩服本集导演和制片,能够有魄力完全照搬原著的设定,而不惜冒可能会牺牲一部分会抱怨的观众。如果是在国内拍的片,估计早就改得面目全非了(有人记得当年国产武功片里林则徐也是武林高手吗?)对于哈迷来们,《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一点也不沉闷,反而片中充满了不少可以去发现的细节。举个例子,邓不利多去孤儿院接幼年伏地魔汤姆•瑞德尔时,汤姆的窗子上放着七块石头,伏地魔对于七的偏爱从这个镜头就可以看出来。赫敏因为罗恩的分情而躲到楼梯角落哭泣,劝慰她的哈里自己也陷入了对金妮的苦恋中难以自拔,镜头一转,罗恩正在塔楼阶梯上和女孩亲热,而背负了伏地魔殺师使命的马尔福,正独自在远处塔楼沉思。二十多秒的镜头,完美地展现了几位主角复杂的情绪,你能说这样的镜头很”沉闷”吗?

对于好莱坞大片,我们的态度就像是吃餐馆,这道菜淡了,这份汤咸了,那个菜做得不错,不过一周后我们也就将其口感彻底忘记。但《哈利波特》这样的电影,不应该是餐馆里的菜,它就像是我们自家栽种的蔬菜,从种子发芽、开花、结果、成熟,烹制,上桌,每一道工序都不短,但都值得回味。网上看到三位主角在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的工作照,都可爱得像小猫一样,让人吁嘘时间的力量。哈里和他的小伙伴们在成长,我们又何尝不是?我们若能静下心来体会自己的成长,也许也就能对细腻而伤感的《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多一些耐心。

P.S. 希望去看《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的朋友们,之前能够温习一下前面几部电影,如果能够看看原著小说的话更好,罗琳执笔的原著绝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银河系漫游指南》
一 8th, 2009 by BearbiG

书名:《银河系漫游指南》(The Hitchhiker’s guide of the Galaxy)
作者:道格拉斯·亚当斯
阅读时间:2007年10月27日──2007年10月31日

  这本书在英国据说是家喻户晓,有名得不得了,而且天文学中有一颗小行星(还是一颗流星什么的,记不清了)也是以其中的主角阿瑟·邓特为名。但在欧美以外的其他国家,这本书其实并不知名──文化差异的影响力可见一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的,我反正是爱死了作者那种”胡扯”的风格。在嘻笑声中,也会去想,那个关于生命和宇宙的终极问题是什么?

  当你看到无限的完美世界时,你感到自我的卑微时,或者你听到整个世界存在的终极答案是”42″这样的让人马上崩溃的结果时?怎么办?

  书中的那本《银河系漫游指南》的封面已经用大而友善的字体告诉我们了:”DON’T PANIC!”

注:这本书的续集《宇宙尽头餐馆》也是部不可多得的好书。但我找到的电子版错字连篇,”了”字几乎都变成了”3″,实在是没有情绪读下去。

P.S. 我喜欢的乐队Coldplay的专辑《Viva la vida》里的一首歌名为”42″,其实也算是向道格拉斯致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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